一般参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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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参数 |
- 焦距(相当于35mm相机)
18-55mm镜头:29-88mm
55-250mm镜头:88-400mm
- 实际焦距
f=18-55mm
f=55-250mm
- 对焦方式
单次自动对焦,人工智能伺服自动对焦,人工智能自动对焦,手动对焦
- 最大光圈范围
18-55mm镜头:F3.5-F5.6
55-250mm镜头:F4-F5.6
- 镜头型号
EF-S 18-55mm f/3.5-5.6 IS II
EF-S 55-250mm f/4-5.6 IS II
- 镜头说明
18-55mm镜头结构:9组11片
55-250mm镜头结构:10组12片
- 手动曝光
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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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摄功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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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门 |
- 快门类型
电子控制焦平面快门
- 快门速度
1/60-1/4000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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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景及显示 |
- 液晶屏类型
TFT LCD显示屏
- 液晶屏尺寸
3英寸
- 液晶屏象素
104万
- 屏幕功能
高清屏,旋转屏
- 取景器类型
眼平五面镜
- 取景器放大比率
0.85倍
- 屈光度调节
-3.0 - +1.0m-1(dpt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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曝光控制 |
- 曝光模式
程序曝光(全自动,人像,风光,微距,运动,夜景人像,闪光灯关闭,程序),光圈优先,快门优先,手动曝光,E-TTL II自动闪光
- 曝光补偿
±2EV(1/2或1/3EV步进调节)
- 曝光测光
63区TTL全开光圈测光(评价测光,局部测光,点测光,中央重点平均测光)
- 场景模式
自动,标准,人像,风光,中性,可靠设置,单色,用户定义1-3
- 感光度范围
自动,ISO 100-6400,最高扩展为12800;
- 白平衡调整
自动,手动,预设
- 白平衡预设
自动,预设(日光,阴影,多云,钨丝灯,白色荧光灯,闪光灯),用户自定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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闪光灯 |
- 相机闪光灯
内置,可外接闪光灯
- 闪光模式
自动,手动闪光灯开/关,防红眼,可外接闪光灯
- 外置闪光灯
支持佳能EX系列外接闪光灯
- 闪光指数
13/43(ISO 100,以米/英尺为单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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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储参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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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观参数 |
- 颜色
黑色
- 相机尺寸
长133.1×高99.5×厚79.7mm
- 相机重量
770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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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池性能 |
- 电源
可充电锂离子电池
- 电池续航时间
440张(CIPA标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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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特性 |
- 连接类型
高速USB 2.0,A/V输出,HDMI输出
- 兼容操作系统
Windows XP/Vista/7,Mac OS X
- 遥控功能
快门线RS-60E3
遥控器RC-6
- 打印
支持PictBridge打印协议
- 三脚架螺孔
标准螺孔(1/4英寸,ISO 1222)
- 视频输出
支持视频输出(NTSC/PAL)
- 菜单语言
简体中文/英文等多种语言
- 其他特性
3.0英寸旋转屏
1080P高清视频拍摄
- 随机附件
可充式电锂电池LP-E8
电池充电器LC-E8C
USB连接线IFC-200U
立体声视频连接线AVC-DC400ST
HDMI视频连线
肩带EW-100DB III
电源线
光盘
- 附带软件
驱动程序,图像编辑软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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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参数 |
- 工作温度
0-40℃
- 工作湿度
10-80%
- 存储温度
-20-60℃
- 存储湿度
<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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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修信息 |
- 保修政策
本产品全国联保、享受三包服务
- 维修查询
http://www.canon.com.cn/support/repair/index.html
- 质保时间
1年
- 质保备注
除非本规定做特殊说明的产品外,佳能提供一年的免费送修服务。在按照用户使用手册及机内操作指南正常使用的状态下,万一机器出现故障,请出示保修卡及购机发票进行保修。除保险、邮递、运送等杂费外,保修服务免费提供。数码相机执行国家“三包规定”(但仅限于在中国大陆地区购买的产品)。随产品之附件(非充电电池)、清洁镜头、观景器等服务及消耗品、选择性物品等不在保修范围内。
- 客服电话
400-622-2666
- 电话备注
周一至周五(9:00-18:00)
- 保修详情
1. 除非本规定做特殊说明的产品外,佳能提供一年的免费送修服务。在按照用户使用手册及机内操作指南正常使用的状态下,万一机器出现故障,请出示保修卡及购机发票进行保修。除保险、邮递、运送等杂费外,保修服务免费提供。
2. 数码相机执行国家“三包规定”(但仅限于在中国大陆地区购买的产品)。
3. 保修期内以下修理也将收费
3.1未出示有效保修卡及购机发票的情况的(但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);
3.2未按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、维护、保管而造成损坏的;
3.3购买后发生的,因摔落、进水、不适当存放等造成损坏的;
3.4在非佳能授权维修认定店进行修理、改造、分解、清洁而造成损坏的;
3.5保修卡上未记载购买日期、产品名称、产品型号、机身编号、发票号、用户名称、地址、电话、经销商名称或擅自涂改保修卡的,无销售店印章的;
3.6保修卡上记载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产品实物不相符合的;
3.7因未使用佳能推荐之附件或消耗品(电池、镜头、闪光灯、充电器、连线、适配器等)而引起损坏的;
3.8由于天灾等人为不可抗拒之自然灾害、异常电压等外部原因引起的故障。
4. 随产品之附件(非充电电池)、清洁镜头、观景器等服务及消耗品、选择性物品等不在保修范围内。
5. 在保修中,根据具体情况有可能不对机身进行修理,而以佳能指定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机型进行调换。
6. 保修中所更换下来的配件归佳能所有。
7. 除法律有不同规定,因数码相机故障引起的附随性损坏(包括拍摄费用及未来可得收益等)不予补偿。
8. 请妥善保存保修卡,保修卡遗失不再补发。
9. 本保修制度仅限在中国大陆地区、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。
- 注意事项
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,请您仔细核对保修卡内容填写的准确性。
佳能及其关联公司对使用非佳能原厂附件发生故障(如电池泄露/或爆炸)导致的本产品任何损坏和/或任何事故(如失火)概不负责。
本产品的维修服务所需的维修零部件的最长保有期为产品停产后5年。超过上述保有期限,根据故障的具体情况有可能出现不能进行维修的情形,详情请咨询佳能的维修服务认定店。
本保修规定是为消费者免费修理而制定的,并不限制消费者在法律上的权利。
参考
当产品需要交回作保修服务时,请小心包装,并连同保修卡、发票及维修指示,如有必要请附上所存储之照片等以便参考。
如果长时间没有使用此产品,而阁下又需要进行重要拍摄工作时,请先依照使用说明书指示检查后再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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